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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55个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70%

2011-05-10 阅览次数:48次

经过近两年的建设,我国55个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率由原来的40%提高到70%左右,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市场为主要依托的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模式。

据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介绍,近两年,围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商务部、财政部已向全国试点城市安排金额17.5亿元,支持建设了3.3万个回收网点、181个分拣中心以及36个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今年,商务部、财政部还将继续安排资金,支持10个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20个省区市的区域性回收基地建设。

55个试点城市之一的江西南昌为例,如今,南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已达40%-45%,回收的废旧钢铁、有色金属以及废纸、废塑料等,七成被本地企业再利用。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南昌已成为我国南方废旧物资集散中心之一。到明年底,南昌城区每1500户居民、农村每2000户居民可分别拥有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商务部还开通了回收经营者网上备案系统,一批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根据相关规划,商务部已经启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今后五年,在进一步完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向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开,使试点城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力争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在全国初步建立起拥有现代回收方式、先进技术设备、完善回收网络、良好分拣与处理、规范化管理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全国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有望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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