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循环经济发展的特点、经验及借鉴
2012-02-20 阅览次数:38次
日本循环经济发展的特点
“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社会经济模式使日本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处理问题曾经成为日本面临的主要国内环境问题之一。因此,将废弃物再资源化、走循环经济道路成为日本的必然选择。经过将近三十年的努力,日本循环经济已经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效,其特点为:⑴以废弃物循环利用为核心;⑵官产学共同努力;⑶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健全;⑷雄厚的经济技术基础作后盾;⑸开展多领域环境教育;⑹各相关部门协调合作;⑺政府发挥表率作用。
日本发展循环经济型社会的经验
(一)完备立法与制定经济优惠政策
一是建立了完备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并严格执行。2000 年日本把建立循环型社会提升为基本国策,将该年定为“循环型社会元年”,并颁布和实施了6 部法律,采取基本法统领综合法和专门法的模式做到发展循环型社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日本制定了一系列鼓励与支持循环型社会发展的经济优惠政策,用经济手段刺激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⑴建立了生态工业园区补偿金制度;⑵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生产系统;⑶实行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制度;⑷实行集体资源回收团体奖励金制度,对由市民组织团体回收家庭所产生的废物给予相应的奖励金。
(二)实施绿色采购与发展静脉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静脉产业,日本以解决现实环境问题和有效利用资源为出发点,并于1997年开始在“零排放工业园”基础上开始规划和建设了一批废弃物再生利用行业的生态工业园区,目前已先后批准建设了23 个生态工业园区。
二是通过绿色采购,为环境友好型产品创造市场需求。日本的《绿色采购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等单位有优先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再生制品)的义务,通过对环境友好型产品实施优先购买,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参与循环型社会建设、发展静脉产业的积极性,成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立法。
(三)强化政府职责与加强科技研究
一是大力强化和明晰政府部门推进循环型社会的管理职能与职责。日本政府机构早在2001 年实行重大改革,将环境厅升为环境省,将原多个部门负责的废弃物管理职责统一划归环境省,法律明确了环境省和经产省两大推进循环型社会主管部门的职责。两个部门在共同推进循环型社会工作中建立了良好的分工合作机制。
二是大力加强科技研究,发挥公众参与和中介组织作用。日本建立起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的技术研究支撑体系,在生态工业园区专门开辟实验研究区域并入驻多个大学和研究机构,对循环型社会的关键技术从基础研究到技术开发、实证研究和商业规模化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促进了循环型社会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日本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传媒加强对循环型社会的宣传,各行政部门、企业界、民间团体和个人相互合作,共同努力,综合推进从幼儿到老人各个年龄层在学校、社区、家庭、单位、野外等多种场所的再生资源教育和再生资源学习,促使国民采取环境友好型的生活方式和行动。
日本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的借鉴
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必须从提高公众的认识入手,率先解决以下认识问题:⑴通过振兴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以保证可持续发展方针的贯彻;⑵根据再生资源产业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的特点,应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⑶再生资源企业在政府支持下应积极从事资源再生技术研发,以便早日盈利和扩大规模。另外,在实际操作上,建议如下:⑴制定正确的方针和目标;⑵加强立法,完善优惠政策;⑶从我国实际出发,采取符合国情的废物分类回收制度;⑷充分发挥各级行业协会的作用。